私募有價證券

私募有價證券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第1項第5款規定辦理私人間直接讓受者,其受讓人及嗣後再行賣出有無相關限制?

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第1項第5款規定辦理私人間直接讓受者,其受讓人不受同法第43條之6第1項規定之限制,且受讓人嗣後再行賣出亦不受第43條之8第1項規定之限制

法令依據:
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
原財政部證期會91年12月3日台財證一字第0910006007號函
原財政部證期會92年3月11日台財證一字第0920101786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