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股務

股務作業

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之繼承人,辦理股票繼承過戶作業時, 應檢附股票、過戶申請書及規定之文件,對於應檢附之身分證明文件是指什麼?

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規定所指之大陸地區,係指臺灣地區以外,但不包括香港及澳門之中華民國領土,因此香港、澳門地區之居民不屬大陸地區人民,於辦理股票繼承過戶作業時,所檢附之證明文件應依股務處理準則第24條對外國繼

Read More
股務作業

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名下股票之分配,係經由法院之裁判或經繼承人和解者,應持何種證明文件辦理股票繼承過戶?

對於經法院之訴訟程序取得法院裁判書或繼承人經和解而檢附和解筆錄者,該裁判書或和解筆錄之內容對各繼承人分配之股票標的、數量明確記載,並取得法院對判決或和解之確定證明文件,則繼承人可僅檢附繼承系統表、股票繼承人詳細記事之戶口

Read More
股務作業

被繼承人死亡後,其遺產中之股票尚未辦理繼承登記,於繼承事實發生後所配發之股利,可不可以免檢具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1條規定核發之遺產稅完稅或免稅證明書,由繼承人先行辦理過戶登記及領取?如果可以辦理者,繼承人應備書件為何?

一、可以,依財政部賦稅署98年3月25日台稅三發字第09804024590號函釋,有關被繼承人死亡之遺產股票尚未辦理繼承登記,於繼承事實發生後配發之股票股利,依財政部67年10月5日台財稅第36761號函規定,屬繼承人所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