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股務業務

股務作業

公司初次上市(櫃)、興櫃要向哪些單位申報公司之股務單位名稱、辦公處所等事項?如果辦理股務事務之辦公處所變更時,要在何時申報?

一、公司初次上市(櫃)、興櫃應於掛牌買賣前,將辦理公司股務之單位名稱、辦公處所等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報並公告,且副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 二、已上市(櫃)、興櫃掛牌買賣後,辦理股務之單位營業處所如有變更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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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務作業

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董監事將其持有股份交付信託是否算轉讓?若交付信託之股份超過選任當時所持有之股份數額二分之一,是否有解任問題?

依證期會92年3月11日台財證三字第092000969號函示,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有公司股份超過股份總額百分之十之股東,依信託關係移轉或取得該公開發行公司股份時,應依規定辦理股權申報;另依經濟部8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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