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程序相同之處公司將資金貸與他人或為他人背書保證前,應審慎評估是否符合處理準則及公司所訂各該作業程序之規定,併同詳細審查程序之評估結果提董事會決議後辦理。公司已設置獨立董事者,並應充分考量各獨立董事之意見,並將其同意或
Read More公司資金貸與他人或背書保證之對象及限額原符合規定,嗣後因業務關係改變等原因致資金貸與或背書保證對象不符規定或因淨值降低等原因致貸與或背書保證餘額或金額超限等情形發生,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16條及第2
Read More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15條、第18條之規定: 建立備查簿:公司辦理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事項,應建立備查簿,就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之對象、金額、董事會通過日期、資金貸放及背書保證日期與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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